兰州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开放一批档案的公告
时间:2024-12-30 来源: 作者:市档案局信息员 点击: 次
兰州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开放一批档案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》和《甘肃省档案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兰州市档案馆决定向社会新开放一批档案。为便于查找利用,此次开放档案的目录已在兰州市档案信息网站(https://daj.lanzhou.gov.cn/)公布。现将查阅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开放范围
此次开放的馆藏档案,涉及机构沿革、人事调动、固定资产处理等内容,不涉及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。
二、查阅要求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身份证、工作证、介绍信等合法证明,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持本人往来内地通行证(回乡证),台湾地区中国公民持本人往来大陆通行证,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本人护照,均可到兰州市档案馆或利用“全国档案查阅平台”、电话、网络等方式查阅开放档案;
2.按《兰州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办法》有关要求提供开放档案;
3.涉及知识产权、个人信息的档案,利用者需遵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之规定;
4.利用者对所查档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负全责;
5.如开放档案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,当事人或组织可联系我馆,提出删除相关内容要求。
三、开放日期及地址、电话
1.开放日期:自公布之日起向社会开放
2.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235号兰州市档案馆
3.查档电话:0931—2668331